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海歌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海歌、岳宗恩为聊城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英举、魏恒涛为聊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静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列副支队长第一位)。


  免去:

  乌东辉、王峰的聊城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赵静、陶珂的聊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副校长职务;

  殷和平的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聊城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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