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关于印发〈聊城市2024年“美丽渔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渔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推进渔业产业振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融合发展,2024年开展“美丽渔场”创建,政策解读如下:

问:我市出台“美丽渔场”创建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乡村坑塘渔业、设施渔业和特色渔业,走出内陆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了力量。在此背景下,2024年,按照“产业兴旺、治理有效、环境优美、生态优良”的原则我市继续开展“美丽渔场”创建,推动水产养殖单位规范养殖行为,改进养殖模式,提升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水平。

问:我市哪些单位可以申报创建“美丽渔场”?

答:2024年度“美丽渔场”创建申报主体为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养殖户等合法合规水产养殖主体。

问:创建“美丽渔场””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整治场区环境。完善养殖基础设施、道路、进排水渠、电力等;饲料仓库和药品仓库摆放整齐有序;场区内无垃圾杂物及杂草;场区主干道硬化到位,两侧做到绿化美化,塘埂干净整洁,日常保洁到位。

二是规范管理档案。持有合法水域滩涂养殖证、营业执照、水产苗种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规范养殖管理,完善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保存购买票据,做到档案规范完善。

三是强化尾水治理。充分利用净化塘、沉淀塘、生态沟等打造尾水治理美丽景观;有条件的可创建“三池两坝”或工厂化循环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尾水治理模式,打造尾水治理示范点,确保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四是推进健康养殖。按照农业农村部白名单制度购买使用渔用投入品;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广泛应用节水节地技术,推进现代生态循环渔业;病死水生动物按照《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是提升设施水平。对老旧池塘、设施设备及时改造、更新、维修,推进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创建,提升渔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六是确保生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强化员工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做好用水、用电、用火等安全管理,确保场区生产安全。

问:2024年“美丽渔场”创建的工作安排?

答:4月份,养殖单位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创建申请,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筛选后,申报单位信息于4月30日前上报聊城市农业农村局。4-8月份,申报创建单位开展养殖池塘改造、工厂化循环水设施、智能化提升、装备升级、完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健康养殖技术示范和培训、细化工作措施。9-10月份,申报单位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现场核查并对资料审核汇总后,向市局提交验收申请。市局对照《聊城市2024年“美丽渔场”验收审核标准》验收,得分85分以上视为合格。11-12月份,对验收通过的“美丽渔场”进行公示、命名、授牌,并采取适当方式择优给予支持。

问:创建“美丽渔场”的其他规定?

答:“美丽渔场”称号暂定有效期三年,三年后进行复核,复核中发现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致使其不符合“美丽渔场”创建标准的,督促其整改落实,整改后仍达不到创建标准的,取消其“美丽渔场”称号。对在部、省、市水产品或投入品抽检中,存在抽检不合格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美丽渔场”称号,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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