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龙口富荣建安装饰部)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龙国用(1999)字第0001号

龙口富荣建安装饰部

土地

370681002037GB00333W00000000

龙口开发区庄子村西,药厂东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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