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涉企执法阳光监督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司法厅验收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山东省司法厅关于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验收工作的通报》,经综合评价,青岛市顺利通过试点验收。

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持续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营造主动服务、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的执法环境,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相关经验被司法部、省司法厅推广,作为青岛市地方改革案例报省委改革办。

健全制度机制,夯实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根基

出台办法,建立“检查计划报备”“综合查一次”“分级分类检查”“非现场检查”等制度。全市推进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检查6600余次,“分级分类检查”试点领域检查次数同比减少28.6%;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四项制度”,入选山东省民营经济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典型事例,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工商联座谈会上推广;争取司法部试点,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机制,找准投诉“热点”、摸清企业“痛点”,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靶向监督。

创新平台载体,打造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新动能

全省首创行政执法“双十佳”选树比武机制,成功举办第一届选树比武,全市20多个执法领域、300多家执法单位、1.5万余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掀起“比学赶超”热潮,有力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在33家商(协)会、企业设立监测点,连接5500余家企业,共同参与执法监督,不断扩大行政执法监督“协同圈”;推动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在原有基础上开发智慧检查、云检查模块,实现检查情况实时调阅。

落实工作措施,提升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效能

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方式,指导28 个领域制定不罚、轻罚清单,评选公布全市首批柔性执法典型案例。全年办理不罚、轻罚案件6000 余件,减免罚款 1.14亿元,让企业感受到阳光执法温度;以涉企行政检查为重点,对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15个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7次,发现整改问题80余个。评查案卷600余份,督促整改执法问题1200余个。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持续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撰稿/校对:方凯、韩友德

编辑:徐绍阳

责任编辑:李昊

审核:刘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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