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废止《渝北区财政金融惠企利民政策
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北金〔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渝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财政金融惠企利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北金〔2022〕1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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