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3〕53号,以下简称《预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邀请烟台大学罗新正教授对本次修订的《预案》进行解读。 问:《预案》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问:《预案》中是如何对组织机构、预警分级标准和分级响应措施进行优化的? 答:(1)优化组织机构。撤出了卫健委、应争处置组和医疗防护组,增加了督导检查组和市财政局,提高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的监管能力和经费保障能力。 (2)优化预警分级标准。在原来的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基础上,适度提高三级预警条件,以更好地起到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作用。 (3)优化“分级响应措施”。在原来的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适度提高了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所采取措施的标准,以快速阻滞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强度。 问:《预案》中对哪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答:(1)增加“减排要求”的内容。要求“动态修订城市应急减排清单”、“切实落实减排比例”、“确保实现预期减排效果”。及时掌握涉气企业名录,按比例分解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的排污单位,才能实现预期的减排效果。 (2)增加“应急响应措施”的内容。明确提出对企业实施差异性管控,精准实施应急减排,要求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确保减排措施得力有效,起到保民生、保经济、保环境的作用。 (3)增加“分级响应措施(扬尘源)”的内容。要求“港口码头、企业等的物料堆场停止露天作业”,减少扬尘。 (4)增加对企业责任追究的内容。对“应急措施落实不力、数据及生产记录造假的企业应依法处理,降低绩效等级或移出保障清单”,督促企业积极、真实减排。 问:《预案》的修订有何意义? 通过修订《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使其更加完善,提升我市对重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防治重污染天气,减轻重污染天气危害,实现烟台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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