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德政办字〔2023〕40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德州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州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3号)要求和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年底,全市实现星级旅游饭店、民宿及各类品牌酒店95家以上。其中星级旅游饭店28家(含五星级饭店2家)、星级旅游民宿50家;其他高端品牌酒店、好客山东精品酒店、乡村酒店、智慧酒店、主题酒店共17家。建成休闲度假酒店集群1处、民宿聚集区2处。
(二)工作重点。通过存量评定、升级改造、规划建设、招商引进等方式,实现五星级饭店零的突破。
二、实施步骤
全市旅游住宿业发展任务目标分为三个阶段完成。一是2023年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总体任务的25%。二是2024年年底前完成总体任务的55%,创建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果。三是2025年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任务。
三、建设内容
(一)丰富产品供给,健全完善旅游接待体系
1. 集中力量创建五星级饭店。五星级饭店是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条件比较成熟的齐河县、德州天衢新区等重点县(市、区)要率先通过升级改造、配套完善等方式培育、创建五星级饭店。〔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 打造休闲度假酒店集群。支持齐河县、乐陵市、夏津县、宁津县等有条件的县(市、区)发挥旅游资源优势,依托旅游度假区和A级景区,打造宜游、宜休、宜养的休闲度假酒店集群。2025年年底前,齐河县、乐陵市等县(市、区)的旅游度假区内要配套建设高星级饭店、好客山东精品酒店、高端品牌酒店等高品质饭店,其他A级景区周边有高品质酒店。〔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 丰富乡村旅游住宿供给。积极推动乡村酒店、旅游民宿及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接待体系,提升乡村旅游住宿水平。德城区、德州天衢新区立足主城区区位优势,发展大众化、特色化、个性化旅游住宿消费新产品;齐河县、夏津县、武城县充分发挥黄河、运河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汽车营地、露营帐篷、水屋船屋、木屋树屋等野奢类旅游住宿业态发展;齐河县、乐陵市积极推进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打造高品质、集聚性旅游民宿新业态,实现各等级旅游民宿全覆盖。(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配合)
(二)突出内涵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 引导智慧化建设。鼓励德城区、乐陵市、齐河县、德州天衢新区等县(市、区)打造智慧化建设样板,应用互联网、物联网、VR、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建设零接触、低接触式服务型酒店,引领全市旅游住宿业智慧化智能化发展方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 丰富特色主题内涵。积极推动文化机构、文旅企业与住宿业加强合作,创新“住宿+国学”“住宿+文创”“住宿+微演艺”等融合服务模式,各县(市、区)结合地方特色打造一批以文物古迹、非遗手造、红色文化为依托的文化、艺术等特色主题酒店。(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3. 推广好客服务标准。推广“亲情一家人”“爱的服务”“倒三角管理”等好客服务典型经验,鼓励企业创新个性化、亲情化、细微化服务模式,发展一店一特色的个性化服务品牌。对标“好客管家”服务标准,组织服务标准培训、推广,叫响德州旅游“好客服务”。(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4. 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支持乐陵市、齐河县、宁津县、夏津县、平原县等县(市、区)通过合资、合作、资产整合等方式,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连锁酒店管理团队、管理标准;支持重点酒店经营单位开展对标学习、交流研讨、改造升星等活动;支持协会、机构等组织旅游住宿业从业者学习省内外优秀企业管理经验、管理模式,迭代提升中低端、零散化住宿企业管理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加强人才培养,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1. 加强校企联训。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支持骨干酒店与专业院校(系)的校企合作,建设高水平酒店人才培训基地,分层次、分类型开展行业人才培训,提高旅游住宿业管理和技能水平。建设市级旅游住宿业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各县(市、区)与培训基地建立合作机制。(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等配合)
2. 组织技能竞赛。发挥市旅游协会、饭店协会积极性,每年举办全市旅游饭店从业人员技能大赛,推出一批名师名厨等技术能手、服务标兵。组织岗位练兵,培养选拔高精尖人才,通过竞赛奖励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荣誉感、自豪感。各县(市、区)每年结合实际,分层次组织专业技能比武竞赛活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及相关协会配合)
3. 开展交流互鉴。定期组织旅游住宿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外出考察交流,与先进地区样板酒店建立对标学习机制,学习借鉴先进旅游住宿业经营管理理念及特色做法,探索创新适合我市旅游住宿业推广发展的经验模式,带动提升全市旅游住宿企业管理服务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外办、市商务局等配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建设配套等方面优先予以要素资源保障。市金融部门机构加强与星级旅游住宿企业的合作,采取资产证券化方式融通资金。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实行星级申报评定联审机制,提高星级饭店民宿审批效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要积极主动落实相关工作措施,支持旅游住宿业发展。
(二)实施奖补激励。对新引进注册纳统、经过升级改造实现营收大幅增长、获评星级和品牌认定的旅游住宿企业,市、县(市、区)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给予激励和补助。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细化工作流程,制定配套措施。
(三)发挥考核作用。健全完善旅游住宿业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度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差异化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评议(旅游领域)重要依据。
(四)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年总结,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公开通报。加大旅游住宿行业典型、模范人物的宣传力度,营造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舆论环境。
附件:德州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
附 件
德州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协调机制
为全面落实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建立德州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总负责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以及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1.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星级饭店、特色主题酒店、精品酒店、星级旅游民宿、酒店集群、民宿集聚区等审核评定工作;组织旅游住宿业开展标准培训、业务练兵、劳动竞赛,提升旅游住宿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市发展改革委:将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要素资源配置,统筹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和重点项目建设。
3. 市公安局:创新优化旅游住宿审批流程及管理模式,提高新开办旅游住宿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许可效率。
4. 市财政局:统筹文旅资金安排,加大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和基础设施财政投入。
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旅游住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鼓励行业内技能人才对标学习、交流互鉴。
6. 市自然资源局:支持旅游住宿业发展,做好星级饭店、休闲度假酒店集群建设用地保障。
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旅游住宿业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全市重点城建计划,加强星级饭店、休闲度假酒店集群建设指导,出台政策鼓励旅游饭店采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
8. 市交通运输局:加强旅游住宿集聚场所道路交通及附属设施建设,提升旅游住宿交通条件。
9. 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休闲农业建设,优化乡村旅游住宿发展环境。
10. 市商务局:出台政策支持旅游住宿业开展促消费活动。
11.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发展。
12. 市投资促进局:将引进高规格、高星级品牌酒店纳入全市招商引资重点工作,积极引进一批国际、国内高端品牌酒店。
13. 人民银行德州市分行:策划推出适合旅游住宿业项目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畅通投融资渠道,优先支持旅游住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发展。
14. 市税务局:对旅游住宿业落实落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开展精细化服务。
15. 市审批服务局:优化创新旅游饭店、民宿等旅游住宿业开办业务流程,精简审批程序,提供集成化服务。
16. 市消防救援支队:创新优化旅游住宿业消防审批流程及管理模式,提高旅游住宿业消防审批许可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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