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广饶县近零碳城市示范创建方案》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和起草情况
2023年7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3〕16 号),以低碳工作基础较好、减排潜力较大的县(市、区)、园区和社区为突破口,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其中,每市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县(市、区)、2 个园区、3个社区。全省申报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我局积极向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争取到全市申报创建近零碳示范城市的1个名额。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我局聘请省环境规划研究院等专业技术服务单位,于2023年10月完成了《方案》编制,并向县有关部门、单位征求了修改意见。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将《方案》上报至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10月21日在济南组织召开现场答辩会,我县对《方案》情况进行了汇报,并现场通过了国家和省级专家的评审。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反馈的最终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创新
《方案》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双碳工作实际,围绕成功创建近零碳城市目标任务,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四大主要方面的工作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双碳”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以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利用为关键,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机遇,推动产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倡导低碳生活,探索城市层面近零碳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夯实全县碳达峰碳中和基础。
第二部分,建设目标。到2025年,高效完成近零碳城市创建32项指标和1项特色指标,全县近零碳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碳达峰基础进一步夯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持续下降,重点行业绿色化水平逐步提升,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初见成效,交通运输和住建领域绿色化发展成效显著,适度简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3〕16号)要求,近零碳城市创建指标体系共有32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8项,参考性指标14项。成功创建近零碳示范城市,需完成18项约束性指标及70%以上的参考指标。目前,18项约束性指标中,我县已完成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人均二氧化碳排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政策、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制度、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重点工业企业数量占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人均绿地面积等14项指标,完成比例为78%;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两高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治理情况等4项指标正在组织开展。14项参考性指标中,我县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绿色金融与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利用余热回收利用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化肥、农药使用量、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森林蓄积量等9项指标,完成比例为64%;开展碳普惠相关应用场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新建建筑中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与低碳零碳建筑比例、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等5项指标正在组织开展。1项特色指标,即对橡胶轮胎行业开展碳足迹评价重点企业数量占比大于50%,目前,该项指标正在积极推进。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从建立完善低碳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建设、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开展全民绿色低碳行动、深入调整农业投入结构、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8个方面对创建近零碳示范城市期间的重点任务展开了详细说明,并落实了每项任务所对应的责任单位。涵盖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发挥碳市场激励调节作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支持使用绿色金融与专项资金、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煤电行业节能降碳等45项重点任务。
同时,从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农业、碳汇与碳抵消等7个方面实施72项低碳创建重点工程。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低碳智慧供热整体提升项目、1200万条/年超高性能绿色环保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广饶县工业余热利用居民供暖工程、玉米秸秆深耕腐熟精细化还田项目等。其中,低碳能源层面18项、低碳产业层面20项、低碳建筑层面7项、低碳交通层面1项、低碳生活层面7项、低碳农业层面13项、碳汇与碳抵消层面6项。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度评估、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对强化创建工作的保障措施。一是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近零碳城市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创建方案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各街镇和各有关部门。三是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项目。四是加大近零碳示范创建宣传力度,围绕近零碳示范创建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点政策、重大技术进步等,适时组织相关活动,及时向公众进行宣传解读与政策引导。
政策原文: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近零碳城市示范创建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字〔202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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