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江协同改革先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实施意见》

一、起草依据

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强调,要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积极推动制度创新,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国发〔2023〕9号),2023年6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川府发〔2023〕16号)。

内江协同改革先行区经过四年建设,进入转段转型、深化升级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有必要制订纲领性文件指导未来4年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

因此,内江市口岸与物流发展中心组织力量,结合内江先行区重点建设任务,牵头起草拟定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江协同改革先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实施意见,以推动内江协同改革先行区主动对接高标准规则,推进水平制度型开放。

二、主要内容

全文分为七个部分,共2项要求,21项任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2项要求。

第二部分是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创新,包括提升贸易自由化水平、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用好原产地规则、提升税收服务管理水平等4项任务。

第三部分是营造开放公平的投资环境,包括打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项任务。

第四部分是探索对接国际运输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加快推进区域物流枢纽建设、积极对接国际多式联运规则、培育拓展跨境公路货运业务、强化对外铁路通道建设、加快完善航空运输服务等5项任务。

第五部分是健全推动重点产业开放发展制度体系,包括培育开放型主导产业、扩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深化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创新等5项任务。

第六部分是完善外籍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为优化外籍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1项任务。

第七部分是做好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高水平开放协同机制、防范化解风险、优化督查评价等4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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