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王冠一解读《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
王冠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负责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燃气和供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筑业管理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2023年11月29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改、财政、自规、交通、园林、审计、国资委、审批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王冠一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频发,直接影响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工程竣工后一次性结算的现行竣工结算方式,因建设工期长,结算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争议难以给予事实认定,导致竣工结算久拖不结,给承发包双方带来很大困扰。为有效减少拖欠工程款矛盾纠纷,加强和推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程序和行为,结合济南实际,制定《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是印发《办法》是解决工程决算难题的重要举措。施工过程结算改革现行价款结算方式,将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核时间提前,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对发承包双方约定周期内完成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结算。同时,《办法》明确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原则上竣工后不再重复审核。
二是清晰界定了发承包双方的责任。《办法》明确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当实行施工过程结算。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施工过程结算价款的计量、计价、支付的方式和时限,支付比例等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应全面响应。同时,《办法》对承包人完成过程结算报告编制时限及发包人完成施工过程结算的审核、确认和价款支付的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界定发承包双方责任,缩短过程结算周期,提升过程结算效率。
三是10部门联合发文,推动过程结算全面实施。市住建局、发改、财政、自规、交通、园林、审计、国资委、审批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办法》,形成部门合力,从制度上保障过程结算全面实施。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安玉彪
咨询电话:0531-6137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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