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国资委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聊城市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资国企各项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机关和法治国企,持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水平,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专家辅导授课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和专家辅导报告,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任务,贯穿于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工作措施》《市国资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国资委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召开4次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部署、调度、推动任务落实。三是落实上级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32项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清单。扎实做好迎接省“一规划两纲要”督察准备工作,逐项对照、全面梳理工作进展。规范开展领导干部专题述法,推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坚持依法履职。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坚持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行“开门决策”,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重要涉企政策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邀请企业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台、重要合同签署前全部履行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程序,年内审查文件40余次,咨询法律意见30余次。二是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通过简明问答、领导解读、视频图表等多种方式,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效。按时、准确、全面公开市属企业经济运行、改革重组、业绩考核、负责人薪酬、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动态信息260余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时办结。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落实人大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企业资产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和改革进展。依法依规办理5件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参加2次新闻发布会、2次“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活动,通报市国资国企工作情况,交流、解答关切的热点问题。

(三)加强法治监管。一是依法完善体系。树立鲜明高质量发展导向,对照国务院国资委“一利五率”考核指标要求,修订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牢牢抓住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出台《关于市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市属企业财务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等10个文件,国资监管制度更加完备。二是依法深化改革。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聊城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实方案(2023-2025年)》。出台《关于市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推动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市属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深化市属企业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方案》等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制度,开展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述职评议,推动企业董事会依法高效运行。三是依法转变职能。落实“三统一、三结合”的国资监管要求,科学界定职责边界,严格按照出资人权责清单行权履职,动态调整授权放权清单。加强对经营预算、工资总额、风险防控等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用好“智慧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各企业全部完成与系统对接,全面实现“数据通”。  

(四)强化宣传教育。一是扎实组织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3次。组织“会前学法”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常态化落实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国资监管业务法律机制,党支部开展法治学习活动12次。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纪检教育月”考试,覆盖率和合格率均为100%。把法治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在市国资国企系统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等培训班次中,全部安排法治建设、党内法规等学习课程。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活动参与全市“国家宪法日”活动,举办“宪法进企业”活动,组织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

(五)建设法治国企。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开展依法治企创建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措施。根据《关于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细化6个方面的具体落实措施。二是健全依法治理体系。引导企业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依法厘清“两会一层”职责边界。依据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议事规则、基本制度、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务管理机构作用,总法律顾问列席党委会、董事会,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加强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法律审核把关,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重大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事项必经前置程序。三是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坚持把建设合规管理体系作为建设法治国企的重要抓手,引导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教育培训,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落实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管理措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完善“会前学法”学法制度,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国有资产监管等法律法规,组织会前学法2次、法治专题讲座2次、中心组集体学法3次。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4次党委会和主任办公公,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调度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亲自研究解决监管法规体系建设、法治国企建设、普法宣传教育等法治建设重点问题。二是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组织召召开次30次党委会、20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安排部署、协调推动迎接省“一规划两纲要”督察材料梳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国家宪法日”宣传等重点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干部专题述法会议,带头开展述法,并对班子成员述法情况进行点评。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学习宣传有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不够透彻,运用不够灵活。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比较单一,形式不够丰富。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特别是对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能力不足。二是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加强。无论是委机关还是市属企业层面,都缺乏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委机关公职律师还没有配备到位,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企业法务管理机构职能不够健全。三是法治监管体系有待完善。业绩考核、经营预算、财务监督、投资监管、公司治理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国资监管系统性、科学性、全面性还要进一步增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需要继续健全。四是法治国企建设有待深化。指导推动企业法治建设力度还不够,不同企业、不同层级企业之间法治建设水平不够平衡。特别是企业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等建设还有很大空间。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国资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持续落实《聊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始终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国资监管和国企发展各方面,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专题学法、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利用各类学习培训资源和平台,着力加强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培养专业化、法治化干部队伍。二是配齐建强法治队伍。鼓励委机关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在人员招录、人才引进中设置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的资格条件。指导企业坚持专职专业化原则,推进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务管理机构建设,拓宽法务人员引进、培养、选拔渠道,配备与企业规模和需求相适应的法治工作队伍。三是健全国资监管体制。结合落实新一轮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权责清单,动态优化授权事项。用好“智慧国资”监管平台,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实时在线”的数字化智能化监管平台。持续健全规划投资、产权管理、考核分配、监督追责等领域制度体系,实现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监管闭环。四是加快建设法治国企。指导企业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党委研究决定事项、前置研究讨论事项和前置研究讨论负面事项“三张清单”,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出台加强董事会、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有关措施,加强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推动提升企业依法科学决策水平。以强化合规管理为重点,围绕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等合规建设关键领域,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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