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工作落实情况

为全面了解《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情况,提高立法工作水平,根据《聊城市政府立法评估制度》的规定和聊城市司法局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组织开展《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23年上半年,已完成振兴路、兴华路、电大路、花园北路、柳园北路、卫育路、汇金街、昌润路等主干道和剧团路、光明路、军需路等支路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智能化升级改造、调试上线。除了受东昌路提升改造和雨污分流工程影响,未完成东昌路、建设路和柳园南路智能化改造外,东昌府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智能化改造、设备调试工作已基本完成。

聊城市静态交通智慧平台系统和应用端建设工作任务基本完成。2021年12月完成了聊城市静态交通智慧平台建设并上线;2022年1月完成了“聊城慧停车”应用APP及车主、车场、商户小程序,并于5月进行了升级更新。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2022年5月完成了全省首例路内停车ETC无感支付的开发。目前,市平台已具备使用条件,按照“市域一个停车场”的战略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市区各类停车数据信息对接。

通过对《办法》在制定当时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立法质量和实施绩效的评估,评估工作小组认为,《办法》实施后取得了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办法》在制定时,围绕聊城市停车场规划和管理实际,注重制度设计,讲求实施效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我市停车场规划管理,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规定已不能很好的适应新时期下的停车场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结合本次评估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我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实际,建议在继续深入实施该《办法》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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