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威海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核对规程》)起草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意见》(民发〔2022〕88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民函〔2023〕3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实施,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起草了《核对规程》。
二、决策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意见》(民发〔2022〕88号);
3.《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
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民函〔2023〕38号);
5.《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威政字〔2020〕55号)
三、制定过程
根据民政部、民政厅相关政策文件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核对内容、规范核对流程、完善核对方式,全面提升核对工作标准化,提高核对结果精准度,并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以及广泛征求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区市、镇(街道)民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四、制定意义
《核对规程》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以更规范、更精准、更高效的核对机制,支撑社会救助工作开展,进一步兜牢、兜准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五、内容解读
《核对规程》包含总则、工作职责、核对流程、核对内容、监督管理、附则等六个方面,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总则。主要明确了《核对规程》的制定依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含义及开展的要求和方式。
(二)工作职责。主要明确了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16个市直部门单位及市、区(市)、镇(街)三级核对机构工作职责。
(三)核对流程。主要明确了核对的流程,包含申请与受理、录入与审核、核对与反馈、入户走访、复核等环节以及需提供的材料,明确了非民政救助对象线上核对流程。
(四)核对内容。主要明确了核对的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拥有的全部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信息。
(五)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核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规范性要求。
(六)附则。规定了文件的施行时间和其他相关要求。
六、政策解读人
解读单位:威海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联系人:金京都
联系电话:0631-589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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