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月15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

乐污防攻坚办〔202367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215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气象和环境监测会商意见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决定于1215零时解除12月2日零时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高新区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特此通知。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214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