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安委办总体部署,2023年10月至11月,局分管领导带队、执法处抽调精干监察力量组成第三督导检查组,对我市12个区县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第三督导检查组抽查检查了12个区县59处矿山及1家矿山企业公司,其中地下矿山20处、露天矿山39处、企业上级公司1家,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隐患667条,其中重大隐患119条。责令暂时或继续停止矿山生产作业26处,责令暂时停止采矿地点或作业平台作业11处,责令暂时停止排土场排土作业11处,责令暂时停止部分区段运输道路运输作业12处,责令停止设备使用5台套,责令撤出现场作业人员1处。同时,第三督导检查组还对受检的12个区县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函件6份、问题清单6份,共提出意见和建议38条。
经过为期两个月的督导检查,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的权威进一步加强,地方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形成了推动全市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合力。(执法处 黄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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