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单位,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市级部门及经开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市级部门及经开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申报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和技术员职称任职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需符合《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相关要求。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申报人员述职、民主测评推荐等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关于XX同志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要明确主管部门审核情况及申报意见。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及公示证明),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2023年农业系列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或《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及单位考核测评意见等)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6.申报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7.任职期满考核表复印件1份。

8.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或证书)及聘岗文件;(2)学历、学位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合格证书(后者不含市级)。

10.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

复印件均需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查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程序申报。

2.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评审表》将会单独装入本人档案,故不能与其它附件材料合装。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

3.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

4.《花名册》需由相关主管部门汇总、盖章。

5.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所在单位通过单位端口初审后提交。系统申报内容必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6.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

四、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凡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含理论测试,测试范围为习近平同志《论“三农”工作》内容,测试结果达合格线,则进入专题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专题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五、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执行,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经市农业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统一用现金支付。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各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三)《评审表》须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的统一式样,并左侧胶装。

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双面印制,左侧胶装).xls

      附件2: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doc

      附件3: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doc

      附件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doc

      附件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及公示证明.doc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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