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关于启用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根据《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我们研究建立了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绿色引导作用,推动节能减排降碳,助力绿色发展,根据《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我们研究建立了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大数据局下达本通知,便于各业务主管部门更快捷方便的使用平台,确保“绿色门槛”制度发挥实效。

二、主要内容

(一)信息查询平台。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提出涉企财政资金分配意见时,均可以直接登录http://ymzf.sdcz.gov.cn:8082查询企业在节能减排领域的有关违法违规信息。

(二)人员信息报送。各市财政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填报《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于2023年3月8日前报省财政厅,各市财政局上报市级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信息,省直有关部门上报本单位信息查询平台使用人员信息。

(三)数据信息更新。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将发现查处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或用能超标等违法违规信息,及时汇总推送到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绿色门槛”主题信息资源库,做好信息数据维护更新。省财政厅负责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日常维护工作。

(四)信息查询授权。省财政厅统一设置市级管理权限并添加省直有关部门查询账号。各市财政局根据省级授权,负责添加所属县(市、区)管理员账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查询账号。各县(市、区)管理员自行添加本级有关部门查询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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