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文稿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抓实抓细保供稳价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和保持重要商品价格稳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决定进一步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支持保障的措施》、《关于贯彻省提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支持保障的措施>》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通知》规定了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加大巡查频次,强化监测分析,强化应急情况处置,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强化政策支持,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其中,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购销差价超过35%的,以哄抬价格论处。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对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我省境内申请注册用于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免征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费。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上市后,我省居民接种时可免收预防接种服务费等减免政策。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0635-82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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