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丨威海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深刻汲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威海重新修订印发了《威海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威政办字〔2023〕32号),《预案》从9个方面对威海市域内或市域外、但涉及到本市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本市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的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以及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了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此次修订坚持应急准备与救援并重,规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以及应急管理、应急响应程序,增强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对威海市2013年印发的《威海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预案》明确了威海市政府成立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并设立10个工作组。
  监测预警方面,对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市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监测预警提出要求,同时明确了蓝、黄、橙、红由低到高4级预警级,以及预警发布和解除程序。应急处置方面,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应急联动、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应急结束等8个方面,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工作要求,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恢复与重建方面,从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理赔、事故调查、总结与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等5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要求。应急保障方面,从应急队伍保障、供电通信保障、物资保障、财力资金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人员防护、公共设施保障、科技支撑、法治保障、气象水文海洋信息保障等12个方面,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新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或我市行政区域外涉及我市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我市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经营企业除外)、使用(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过程中发生的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升了应急预案的针对性。进一步明确了事故分类,新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灼伤事故、泄漏事故,提升了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进一步明确了预警级别,新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结合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分为4级,为市指挥部分析研判提供了参考依据,提升了应急预案的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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