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减证便民,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6号)、《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陕司通〔2023〕143号)及《安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三批)的通知》(安司发〔2023〕36号)文件要求,我县在前两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基础上,开展了第三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梳理工作。经梳理,全县共有27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无新增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第一批清单中修改1项。现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予以公布,请涉关部门将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通过相关对外服务场所、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下载。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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