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出现初始设计不合理、运营绩效不高、需要进一步投资建设改善项目运营状况、运营过程中发生纠纷诉讼、项目运营造成资金浪费等情况。针对目前面上政府投资项目运营审计存在空白的现状,制定该办法。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
三、出台目的
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更好地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优化运营成果、提升产出效益。
四、重要举措
政府投资项目运营审计(以下简称项目运营审计),是指对竣工验收交付投入运营后的政府投资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运营审计可以判断项目否实现预期目标或者达到目标的程度,通过分析项目的成本效益、对社会经济的实际影响,来评价项目运营的可持续性,指导完善项目内控机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更好地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优化运营成果、提升产出效益。
五、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淄博市周村区审计局
解读科室: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科
解读人:王景
解读电话:786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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