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龚明强等6名同志内江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的决定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龚明强等6名同志内江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的决定

内府发〔 2023〕 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惧危险挺身而出,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新时代正气之歌。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形成见义勇为社会风尚,塑造扶正祛邪、崇尚正义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龚明强、李文建、余东海、张亨年、何祥基、刘顺利等6名同志内江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见义勇为勇士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善良勇敢、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与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持续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投身支持平安内江建设,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美好家园。

附件:内江市“见义勇为勇士”名单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内江市“见义勇为勇士”人员名单

龚明强,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湖北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居民。

李文建,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内江市东兴区蟠龙路居民。

余东海,男,汉族,1988年12月出生,隆昌市龙市镇崇佛村15组村民。

张亨年,男,汉族,1959年2月出生,隆昌市龙市镇盐道街居民。

何祥基,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内江市资中县太平镇石院社区8社村民。

刘顺利,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内江经开区靖民镇青冈社区12社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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