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省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本级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商事制度改革走深走实。全覆盖实施“证照分离”改革,118项市级审批事项全部改革完成,落地见效。梳理形成6类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市本级企业开办首套印章、证照邮寄“零费用”,为市级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494套,免费邮寄证照106件,真正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推动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吸纳80余家小微企业入驻。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7592户。

2.稳经济保主体政策加码赋能。制定市场监管系统30条稳经济保主体政策措施。“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纳入省级改革试点清单。全年免费检定校准计量器具2.8万台(件),减免费用400余万元。办理企业股权质押255笔,融资金额114.526亿元;商标质押3笔,融资金额1502.67万元。广泛开展违法违规涉企收费整治,累计清退费用1766万余元。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迎检频次平均降低40%以上。出台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免罚案件5件。信用监管体系架构不断优化,企业年报公示率92.5%,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率100%。加快推进信用修复,对符合条件的313户失信市场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

3.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加强广告监管。监测传统媒体、互联网广告20余万条次,对发现的100余条违法线索及时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加强房地产、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开展行政约谈、行政指导8次,组织开展专场规范广告培训会,我市广告违法条次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强化价格监管。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数据采集,征集价格相关问题线索,加大民生领域价格违法整治,快查快办“诚信超市天价白菜案”,全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平稳。

加强网络监测。推动建成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牵头联合多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开展“养老诈骗”“超限塑料制品”“专供特供”等关键词条专项监测,排查识别线索3万余条,移送涉黄涉赌网络线索1条。督促平台清理虚假过期无效证照数量102件,移送未亮证亮照线索54条,整改未亮证亮照经营等63户。推荐36家企业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序开展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选评工作,强化企业自身合同信用管理和诚信守法意识。

加强计量和认证检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监督专项抽查,抽查样品183批次,合格率100%。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对检查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3家检验检测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全覆盖开展全市16家汽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对10家企业12名新增授权签字人开展现场考核。

推进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0起,出具审查意见30余条。加强对垄断行业限制企业公平竞争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多形式多层面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规范违法会销行为。

稽查执法强势亮剑。集中开展“春雷行动2022”、铁拳行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整治,查办了“石棉县川西人家火锅酒楼涉嫌使用回收油作为原料加工、使用火锅底料案”等一批典型案例。全市查办各类违法案1194件,罚没入库936.7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8件,集中销毁不合格产品9.132吨,货值金额25.22万余元,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夯实质量监管基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培育打造质量品牌创建雁阵梯队,60余家企业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品牌)官制度。推荐3家企业、1名个人参加“天府质量奖”评选,启动“雅安质量奖”评选认定,激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5.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建强。建立雅安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天全县省级“竹海渔乡综合标准化示范乡”项目高分通过验收。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石棉烧烤”特色餐饮服务标准化试点获批立项。全市今年新发布实施地方标准4项,“蒙顶山茶”系列6项行业标准全部公布完成。

6.加大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认证。全市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组织81家,全省排名第3,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466张,全省排名第1,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组织57家,全省排名第4,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142张,全省排名第3。

7.夯实检验检测能力基础。加强检验机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7项,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测能力6项。市质检院通过国家茶检中心资质认定复评审(扩项),扩项新增检验检测能力45个参数。市特检所取得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资质,并顺利通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动态考核。

8.知识产权惠企政策加码。建立知识产权资金池保障制度,对大数据领域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补,对民营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按同期LPR的30%给予贴息,对民营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强企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知识产权远程教育雅安分站建设管理质效全国排名第三。全市新授权专利1059件,高价值专利新增21件,超额完成省下目标任务。4家企业申报“四川专利奖”,1件高价值专利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为雅安市第一件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今年,我局荣获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9.品牌商标影响力全面提升。大力推进“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双商标建设,中国蒙顶山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达43.99亿元,稳居“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十强”,“汉源花椒”品牌价值50.71亿元。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885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15468件,同比增长13.74%。雅字号品牌建设取得重要突破,全市现有地理标志产品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量达33件。

10.知识产权保护有力有效。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全市9个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有序运行。联合3部门印发《雅安市知识产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工作方案(2021-2025年)》。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17个。查办商标、专利知识产权案件20件,与市中院联合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6件。

11.守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印发我市食品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口袋书。规范建成标准化农村集体聚餐点14个。市政府印发《雅安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重点任务清单》,高位推动药品监管工作落实。完成食品药械抽检1239批次,核查处置不合格样品65件次。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报告6289份,对发现的4例风险信号及时报告。圆满完成“6·1”芦山地震、“9·5”泸定地震、宝兴县2022年高考平移(天全)考点和世界川菜大会食品安全保障及特种设备应急抢险任务。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持续推进粮食市场秩序整治,建立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内部协调联动机制,国有粮食企业100%实行价格公示。

12.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依托安全追溯等系统等智能监管手段,635家重点企业、3231台特种设备实现精准化监管。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成功对接省局,全市气瓶充装实现全环节信息互通可追溯。承办2022年四川省客运索道行业年会,并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完成特种设备检验6026台(件),同比增加5%,燃气压力管道检验率达95%。

13.守牢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执法行动,下架质量违法燃气具164个,发现整改质量安全除患138个,抽检燃气具和冬季消防安全相关产品17批次,问题检出率23.53%。突出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对全市28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全覆盖开展证后监管。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抽检工业产品405批次,合格率99.75%,农业投入品产品40批次,全部合格。

14.守牢疫情防控线。强化“一环节三场所”疫情风险防控,坚持“人物同防”,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抓实农贸市场、棋牌室(麻将馆)、药店等重要场所疫情防控,全市冷库100%完成风险分级。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100%。印发《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流程图》,督促药店严格执行。

15.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与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交流,互派2批次干部交流学习。雅涪两地投资共建中药材质量检测室,协同产品质量提升。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蒙顶山茶”等商标专利申报进入“川渝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组织知名品牌企业共同发起“雅安涪陵诚信企业联盟”,构建“异地维权联盟”。企业交流不断深入,重庆葵花药业与迅康药业达成合作意向,重庆太极集团与汉丰农投公司开展虫草“拟境”培育合作,芦山县荣光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10余吨厚朴销往重庆太极集团。

16.加强周边兄弟城市合作。雅安、眉山、乐山三市共同签署《深化乐眉雅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协作工作协议》,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协作机制。

17.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放心舒心”消费大数据管理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首批32家企业挂牌“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元”。全市接收消费者诉求10837件,诉转案3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5.2万元,抽查回访满意率100%。

18.牵头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规范化提升,制定“一个标准”(《雅安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标准(试行)》),形成“两个清单”(项目清单、负面清单),建立“三项机制”(“1+3+N”机制、工作调度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对标对表,“一场一策”开展整治,增聘保洁管理人员40余人,每日开展清洁消毒,全面推进中心城区22个农(集)贸市场提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支出总计4194.5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16.44万元,增加11.2%。主要变动原因是工作业务增加等原因造成。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共40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0.2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0.3万元,占比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413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8.38万元,占58.9%;项目支出1701.47万元,占41.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39.8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7.14万元,下降9%。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结余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9.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6.71万元,下降7.5%。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9.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14.86万元,占8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5.95万元,占10.5%;卫生健康支出132.8万元,占3.2%;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146.23万元,占3.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39.85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53.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451.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31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271.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327.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104.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4.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6.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6.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8.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7.84万元、津贴补贴269.4万元、奖金548.76万元、绩效工资8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4.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34万元、住房公积金146.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15万元、离休费32.26万元、生活补助99.44万元、奖励金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

公用经费22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03万元、印刷费7.94万元、咨询费0.6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2.26万元、电费16.47万元、物业管理费1.13万元、会议费0.22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劳务费10.35万元、委托业务费1.16万元、工会经费17.57万元、其他交通费75.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9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5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6.27万元,下降3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48万元,占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4万元,占8.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5.43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法车购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6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48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及执法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85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及综合执法工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10人次,共计支出3.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对我市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其他市州的交验学习,县区政府、县局到我局汇报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25万元,比2021年增加17.74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综合执法工作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万元。主要用于食堂服务采购、物业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综合执法工作以及检验检测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9项目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经费、猪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等1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检验检测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其他专项经费收入、利息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反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之初。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技术支持(项):反映用于补充、更新、完善市场监管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事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