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构建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评价体系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检测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检测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评价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引导检测机构建立和完善人员职业能力评价考核体系,推动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导则》依据能力为本科学评价效果导向岗位使用原则,创新评价方式,规范评价流程,构建了完整的评价体系,明确了检测人员在理论知识、实操能力、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结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根据不同岗位类型检测人员的工作特点,实施分类评价。对检测操作类人员的评价,要突出多项技能掌握和实际操作能力;对检测技术管理类人员的评价,要突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关键检测难题、创造性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

《导则》规定,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评价的确认,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理论考核,通过理论考核评价检测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检测知识的掌握情况;二是实操考核,通过观察试验操作步骤、试验关键环节过程演示、盲样考核及现场模拟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通过职业能力评价,方可授权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导则》指出,检测机构作为人员能力评价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职业能力评价长效考评机制,以实现对检测人员职业能力的动态管理,确保检测人员的职业能力持续符合要求,保证检测工作公正、科学、准确、高效。(质量安全处、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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