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公安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寿光市公安局

2018年,寿光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两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及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整体公安工作内涵式发展,以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执法为民理念、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增强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最大限度的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为党政工程。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契机,我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于20188研究出台我市的贯彻落实意见,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推进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健全委员会议事规则,重大执法决策、疑难复杂案件和争议案件,一律提交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强化对执法工作的整体掌控力度。加大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解决监督错位、缺位问题。在基层执法办案单位组建执法监督团队,团队成员由法制员、业务骨干组成,并颁发聘书,充分发挥基层法制民警和业务骨干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确保将案件初审工作前移到警种、派出所。

(三)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加强“统一审核”,采取和变更强制措施,收取、退还、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撤销案件等关键环节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未经法制审核的,局领导不予审批,突出证据、程序、时限审核,确保办案质量。理顺“统一出口”,由法制案审大队统一对接监察机关、法院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接收相关法律文书。推行向检察机关移送电子卷宗工作,重大疑难案件提前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提升办案效能。

(四)推进闭环管理系统深度应用。坚持“进闭环是常态、不进闭环是例外”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案件外,所有刑事、行政案件一律在闭环管理系统内办理。符合相关规定,确需网下办案的,须经局务会研究后局长审批并向潍坊市局备案。我局每季度组织一次“体外循环”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通报问责。充分应用系统闭环管理功能,开展案件网上考评,实现一案一评、一案一档,增强执法监督效果。加强执法数据整合,执法闭环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执法视音频数据等全部导入执法数据中间库,建设执法数据“蓄水池”,为科学决策和执法实战提供数据支持。

(五)开展了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了程序违法专项整治:分类编制执法办案流程图和主要法律文书示范模板,推动应用“智能审讯”电子笔录,着力整改违反程序办案、文书填写不规范、不履行告知义务等程序违法问题。

开展了轻伤害案件办理专项整治:总结固化轻伤害案件清理工作经验,细化证据收集、伤情鉴定等标准要求,推行限时办结制度,着力整改证据收集不全面、伤情鉴定不及时、超时限办案等多发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案件办理不当引发涉法信访问题。

开展了过度执法专项整治:总结分析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暴力执法、过度执法典型案例,编发典型案例警示材料,教育引导民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讲究执法艺术,着力整改执法言语不当、处置行为过激、滥用强制措施、超基准行政处罚等过度执法问题,努力实现违法行为与处置措施、执法目的与执法效果的适度相称。

开展了行政案件办理超期专项整治: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着力整改行政案件办理中容易出现的案件积压、随意延长办案期限、不注重向当事人说理解释等问题,降低行政诉讼风险。(牵头单位:治安大队、法制案审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完成时限:8月底前)

(六)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市局执法办案中心和各执法办案单位办案区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监督管理,确保“四个一律”要求落实到位。2018年,市局组织了对全局所有办案场所逐一达标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用。加强对看守所、拘留所讯(询)问室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纳入办案场所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办案场所视频监控范围,确保执法安全。

(七)推进了受立案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受立案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中心(室)职责行使和工作运行,规范亲临报警警情处置和相关文书制作,明确案件管辖争议解决流程,落实亲临报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面应用受立案监督管理系统(模块),开展重点警情巡查比对、受立案环节流程监管,为科学决策和实战需要提供数据支持。

(八)规范了现场执法工作。围绕接处警、现场盘查、武器警械使用、交通执勤等现场执法重点环节,完善现场执法操作规程,为民警执法提供完备、明确、操作性强的行为指南。学习借鉴近年来公安部、省厅、市局和外单位编制的现场执法视频教学资料,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筛选甄别,汇编形成现场执法视频教程。

加强现场执法培训演练:紧密结合全警大轮训,充分运用编制的操作规程、视频教程,灵活采取视频教学、模拟演练等有效形式,组织开展菜单式、场景式、对抗式执法实战培训演练活动,引导民警全面掌握现场处置规定动作,提升复杂条件下临机处置能力。

(九)开展了典型案例剖析。下发《寿光市公安局案件剖析制度》,明确剖析案件的重点、方式、培训等内容,总结固化成功案事件处置经验,剖析点评涉警敏感案事件、行政复议撤销、诉讼败诉案件中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

(十)完善了公检法协同办案平台。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公检法协同办案平台,打破政法部门间信息数据壁垒,实现刑事案件办理数据“一网流转”,提升刑事执法效能,达到互相监督、互相配合的目的。

(十一)规范了公检法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使用。严格落实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分离机制,积极推进公检法等部门共享共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使用,努力实现涉案财物在公检法之间的“有序化”流转、“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十二)深化了执法公开。贯彻落实上级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求,推动行政执法事项、主体、依据、流程、结果等执法信息公开,促进阳光执法。依托闭环管理系统和互联网,探索建立“网上督查室”,推行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方便特定对象查询,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减少因案件沟通不到位引发涉法信访问题和涉警舆情的发生。

(十三)加强了执法教育培训。突出领导干部、法制民警和法制员、执法民警三个重点,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操作技能。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行执法所队负责人主办案件制度,落实市局领导和派出所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领导出庭应诉率确保100%。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择优推选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民警担任我局公职律师。抓住广大执法民警“普遍多数”: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执法岗位民警全部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30%以上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建立民警旁听庭审制度,积极推动民警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和刑事案件庭审。

(十四)加强了公安执法课题研究。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官、齐鲁公安英才、各警种执法业务骨干等专业优势,围绕执法理念、重大疑难案件、焦点热点问题、现场执法实务等,加强执法课题研究,积累理论成果,为民警执法培训提供鲜活教材,为法治公安建设奠定理论基础。

(十五)建立了执法质量评估机制。将公安信访、涉警投诉举报以及检法等部门掌握的执法数据作为评价执法质量的重要指标。落实局领导、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接访、督办涉公安访案件、包靠化解疑难信访案件等制度。加强对内部法制监督、涉公安信访、涉警投诉举报、涉警舆情,外部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审判、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等的分析研判,与监察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建立公安民警执法突出问题联席会议,针对全局执法现状,试点编发执法白皮书,对公安执法状况进行系统“体检”,发现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倒逼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十六)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建立民警执法权益受到侵害警情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和统一归口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成立民警维权委员会。聘请特邀律师、特邀记者参与民警维权,健全落实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责受到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制度,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民警依法履行职责。

(十七)努力打造过硬执法队伍。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为切入点,不断推动队伍管理和队伍建设正规化,全面提升民警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推行执法办案积分管理、每案必评、动态考评等日常性考评机制,实现对公安机关和民警执法质效一体化评价,切实发挥激励作用。修订《寿光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及跟踪追究过错的要求,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十八)强化了示范带动引领。实行项目牵引、重点扶持、亮点集成、规模推广,总结提炼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模式。注重培养选树执法典型,争创2018年度全国、全省执法示范单位评选推荐,发挥示范效应,带动提升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推进规范执法,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二是严把证据关口,提高案件质量,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证据是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公安机关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以及专兼职法制员要认真履行案件审核审批职责,切实加强对刑事案件的日常审核把关,重点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确保每一起案件达到应当追究嫌疑人责任的标准,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诉讼和时间的检验。

三是强化监督意识,坚守法律底线。通过组织开展冤假错案案例剖析点评、观看反面警示教育片、“回头看”等活动,教育广大民警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绝不能因为舆论压力、领导意志、立功心切等,突破法律底线,违法违规办案。主动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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