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预案》修订的背景和过程
《城阳区处置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青城政办2020]73号于2020年12月29日由区应急管理局编撰并由区政府印发,在应对处置大爆炸事故应急事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近年来我区经济发展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尤其是涉危化品领域企业数剧增,潜在生产安全隐患不容小觑,原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健全我区在处置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正确、快速和有效处置爆炸事故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对该预案进行修订。在修订过程中,紧密结合现行预案运行情况、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转变、风险变化等最新情况,经组织专家反复研究、认真推敲,按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按照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青城政办发【2014】1号)规定和程序报批。
二、《预案》修订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规程》《青岛市处置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城阳区(以下简称区)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及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内容共分十一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预案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风险评估和事件分级;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机制。明确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和职责;
第三部分—监测预测。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并结合各自职责及时分析、研判、应对“110”报警服务平台反馈的各类报警信息,逐步形成“敏捷、高效、联动”的社会面突发情况应对处置体系
第四部分—信息报告。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报告时限、程序和报告内容;
第五部分—应急处置。明确爆炸事故急响应先期处置、响应级别和终止条件,启动应急响应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六部分—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明确爆炸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的原则、信息发布的主体和舆情应对工作;
第七部分—恢复与重建。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爆炸事故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理赔、总结评估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第八部分—应急保障。明确爆炸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的通信、应急队伍、物资、经费、医疗救护、交通运输、治安、保险等保障工作;
第九部分—宣教培训和演练。明确城阳单位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和演练
第十部分—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爆炸事故发生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报送和处置情况责任是否到位,进行通报,追责。
第十部分—制定与解释。明确该预案的制定与解释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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