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城阳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背景
根据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变化,结合新形势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3〕29号)文件要求,参照省市做法,对我区预案进行修订。
二、《预案》修订的目的
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规范应急救援程序,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快速、高效、有序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城阳区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行政区域外可能对我区有影响,以及涉及我区的有关机构、人员,应由我区处置或参与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五、《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城阳公安分局会同高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共同负责制定、解释。
2.预案修订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咨询方式
本预案由城阳公安分局会同高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共同负责制定、解释。
联系电话:0532-66582900(城阳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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