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云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文字解读

《2023年度云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文字解读

现就《2023年度云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有关要求,推动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于今年4月向各单位收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收到事项5项;后根据市政府下发的《2023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再次发文向各单位收集,两次共收到事项7项。经县司法局组织专家、法律顾问论证审查,建议将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畴的4项纳入目录管理,在此基础上形成《目录(送审稿)》;其余未纳入的3项主要为一般类行政决策事项、本单位自行决策事项或县委、县政府决策事项。

二、主要内容

《目录(送审稿)》拟将县民政局等4个部门申报的《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等4项决策事项纳入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编制范围。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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