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破除无效制度约束,确保有效制度供给,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济政办字〔2022〕88号)自2022年12月29日起施行。
3.评估过程。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由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济政办字〔2022〕88号)进行后评估。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征询参与单位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建议,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介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小组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形成后评估报告,形成保留建议。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济政办字〔2022〕88号)自2022年12月29日起施行。文件印发刚满半年,印发时严格遵照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核、风险评估等,《意见》合法规范。
2.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通过电话了解相关市直部门,与济宁市预制菜产业联盟座谈交流,均对《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施行情况表示满意,特别是预制菜企业对该《意见》极为欢迎,认为该意见对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促进我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3.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以来,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狠抓政策落实,积极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市规模以上预制菜加工企业达到170家以上,产值近400亿元。新招引预制菜加工项目2个,组织我市仅120家企业先后赴山东潍坊、广东深圳、广东东莞参加预制菜行业展会,有效提升我市预制菜品牌影响力,帮助企业开拓消费市场。
三、评估结论
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建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继续执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评估人员签名和评估单位盖章
正式文件链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字版:
《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PDF版:
《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起草说明:《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草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意见征集:关于对《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反馈:关于对《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反馈
文件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洪正同志解读《关于推进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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