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节能减排是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力抓手,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根据《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德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草案)。
二、起草过程
《德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草案)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先后征求了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25个市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德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草案)共包含五部分。
(一)总体要求部分。主要是在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基础上,明确“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遵循的总体要求。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目标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做好一系列节能减排工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部分。主要是以省下达我市“十四五”各项节能减排任务为基础,经过科学分析测算,按照“稳中有进”原则设定各县(市、区)及主要行业节能减排目标。到2025年,确保完成省下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8%的目标,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合理区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万吨、0.04万吨、0.82万吨、0.69万吨以上。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部分。主要是聚焦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把握节能减排重点领域、突出矛盾、问题短板,谋划了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十大工程。一是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工程,以“两高”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等;二是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提升工程,启动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等;三是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等;四是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等;五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推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六是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设施节能改造等;七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加快煤电机组“三改联动”等;八是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等;九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建立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等;十是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鼓励建设“多位一体”综合处置基地等。
(四)健全节能减排制度体系部分。主要是为确保完成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对九项具体制度政策进行优化落实,分别是: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用好金融价格政策工具、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市场化机制、提高统计监测水平、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五)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奖惩、倡导全民参与等三部分,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树立鲜明导向,营造良好氛围,尽快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有序有效落实落地,确保按期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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