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巴川所登声明(2023)集字第135号(王*泽)

王*泽因保管不善,将乡村房产证号:015100****号乡村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乡村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泽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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