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巴川所登声明(2023)集字第136号(李*容)

李*容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证编号:(96)01050501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容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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