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广饶县创建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实施方案》(广政办字[2023】16号)的政策解读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全民健康保障中心健康指导科副科级干部  程海彬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广饶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稳步推进,走在了全市前列。2023年积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鲁卫人口家庭字〔2023〕1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东营市创建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卫字〔2023〕10号)精神,制定《广饶县创建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开展“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助推广饶县婴幼儿照护服务长足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三、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2023年全县新增托位达到316个,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个,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面达到 65%,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50%,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 60%,人民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四、具体任务

《实施方案》包含四项具体任务。

在政策支持方面。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积极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托育用地需求,并安排在合理区位。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规定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无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托育服务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加强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人才建设,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在服务供给方面。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专业性、经常性、普惠可及的育儿指导,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新建住宅小区要与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托育服务网络,建设一批具备示范效应、承担指导功能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支持产业园区、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为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在创新融合方面。鼓励实施幼儿园、托育机构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向托班延伸,加大托班规模,招收2—3岁的幼儿,增加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给,实行托幼一体化综合服务和管理。加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与人才培训,统筹推进医育融合发展,鼓励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举办托育机构。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和改造,开辟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培育托育服务、动画设计与制作等行业品牌,完善产业发展服务链条。

在完善监管方面。落实部门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质量评估制度,落实托育机构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发挥群团组织与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和声誉口碑好,婴幼儿家庭满意程度高,无安全责任事故。

电话解答咨询渠道:0546—6441451

现场解答咨询渠道:广饶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室(广饶县乐安大街501号乐安大厦222室)

原文链接: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创建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字〔202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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