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全力推进崂山特色法治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年”的重要举措。
二、文件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崂山建设,加强对我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合同订立行为的管理,切实提高政府合同质量,主动防范政府签约履约风险。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重要举措解读
第三章为合法性审查,从程序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审查等三个方面,详细规定了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有关工作要求,以进一步提高送审合同质量,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效率。
第四章为签订与履行,规定了合同签订、变更合同条款、应对合同风险、履约纠纷处理、合同解除等,以合法合规为底线,实现政府合同规范化、标准化。
第五章为备案与归档,规定了应当备案的情形、备案要求以及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对政府合同形成闭环管理。
第六章为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处理作出了规定。
五、关键词解释
政府合同:区政府、功能区管委、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区直单位对外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合意性法律文件。
合同承办单位:负责合同项目及签订政府合同的部门。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崂山区司法局
解读人:高洁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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