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国办发〔2022〕50号),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鲁政办发〔2022〕11号),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2-2025年)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64号),均明确要求“统筹实施本区域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部署,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指标处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省、市突出“建立完善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等工作任务,分别印发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我区同样处于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遗传性、先天性残疾仍须实施有效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仍显著存在,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十分紧迫,编制好《计划》对做好新时代残疾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出台目的
(一)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系统推进的工作原则,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体系,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示范窗口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年底,全区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显著提高,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
(三)工作任务。实施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疾病致残防控、伤害致残防控、康复服务促进行动,积极稳妥地推进残疾预防行动既定目标实现。
三、文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 〔2021〕50号)、《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2-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 〔2022〕11号)及《关于印发青岛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2-2025年)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64号)及《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重要举措解读
以五项行动措施,汇聚各职能部门合力,保障残疾预防惠民工程建设积极稳妥推进。
(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加大残疾预防宣传力度,开展重点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残疾预防法律法规和残疾预防知识专题宣传,加大残疾预防专业培训力度,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不低于90%。
(二)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基因筛查、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优化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加强产前筛查诊断和技术管理,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推动实施重点人群耳聋基因筛查、罕见病筛查等项目。坚持“救早救小”和“应救尽救”原则,加强儿童致残性疾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实施疑似残疾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将未满7周岁疑似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达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
(三)疾病致残防控行动。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工作,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着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脊柱侧弯,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力度,继续实施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服务,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能力。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水平,适当扩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力度,重点关注中小微企业,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改善劳动条件,强化工程技术应用和源头防控。
(四)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提高防范火灾能力。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持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儿童用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和违法惩处力度。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落实《养老机构预防老年人跌倒基本规范》。完善儿童伤害、老年人跌倒救援救治服务体系。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治体系,实现基层社区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机制。
(五)康复服务促进行动。推行社区残疾预防和康复指导工作,依托街道卫生院,为有康复需求的人员提供康复医疗、功能训练,大幅度提高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建立健全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照护技能培训,提升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与失能老人照护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老年安康关爱工作。做好残疾人托养照护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有效衔接,鼓励社会力量加入照护服务行列,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等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五、关键词解释
(一)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常见的致残原因,如遗传、发育、伤害、疾病、环境、行为等危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预防或减少致残性疾病和伤害的发生,限制或逆转由伤病而引起的残疾,并在残疾发生后防止其进一步发展为更严重的残障。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从怀孕三个月到产后一个月这段时间内,专业的妇幼保健人员对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管理,如若发现异常,可以及时进行治疗。
(三)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包括苯丙酮尿素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21三体综合征等。常见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会引起神经系统异常、代谢性酸中毒、呕吐、肝肿大、急性脑病等症状。
(四)出生缺陷。又称先天性畸形,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通常包括先天畸形、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功能异常,如盲、聋和智力障碍等。
(五)发育障碍。是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身高体重、运动、语言、智力或认知水平明显落后于同龄儿童,精神上或躯体上与年龄不相符。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崂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解读人:张海燕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8131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