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烟台市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对地下水管理保护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地下水管理条例》

三、出台目的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地下水管理保护控制指标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严格管理、科学监测、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优化用水结构,保障地下水采补平衡和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全市地下水源储备量增加0.47亿立方米、可利用量增加0.24亿立方米,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在4亿立方米以内,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保持9.09%左右。

四、重要举措

《方案》针对我市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不规范、采补不平衡等问题,明确了6个方面16项具体工作。一是严格地下水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管理、地热水取用管理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等3项工作。二是强化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主要包括合理确定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加强地下水储备和应急备用水源管理等2项工作。三是深化地下水修复治理。主要包括加强海水入侵防治和实施地下水补源工程建设等2项工作。四是加强综合节水措施。主要包括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提质和城镇节水降损等3项工作。五是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主要包括推进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和扩大海水淡化水利用规模等3项工作。六是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包括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等3项工作。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水利局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678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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