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级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政策简明问答

  1.《潍坊市级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有什么创新? 

  一方面,办法建立了引导基金直投机制,明确了引导基金直投不盈利定位,并要求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或其母公司必须按照比例进行跟投,鼓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或其母公司探索实施直投管理团队相关人员强制跟投机制。另一方面,建立双向让利机制,对直投项目第一大股东3年内回购或偿还的,引导基金可按原始投资额退出;对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实施反向让利,即直投收益越低,引导基金让利越高;直投收益越高,引导基金让利越低。 

  2.潍坊市级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的侧重方向有哪些? 

  引导基金直投重点支持新技术,培育新产业,向早中期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或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倾斜,投资标的既包括“瞪羚企业”、“隐形冠军”等高新技术企业,又包括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技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有望成为“瞪羚企业”、“隐形冠军”的企业。 

  3.潍坊市级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引导基金直投业务;参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尽职调查做法,对拟投企业、项目开展尽职调查,挖掘企业、项目投资价值,理清投资风险,作为投资决策依据,按程序进行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及服务、资金退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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