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市委李江书记关于“基础建设是大事,安全质量无小事、清正廉洁办公事”工作指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补齐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力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结合当前我市实际,对进一步加强领域安全监督作出详细明确。
通知明确,督查项目为全市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渡改桥项目、概算总金额1亿元以上的农村公路项目。督查时间为3月1日至4月中旬。重点督查七大方面:
(一)主要参建人员合同履约情况及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二)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建立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的落地情况。
(三)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情况,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及实施情况。
(五)重大节假日期间施工、季节性施工、涉路施工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六)隧道、长大桥梁、高边坡、高支模、深基坑、特种设各等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七)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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