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4月23日,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就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工作作了具体明确。

 

  据悉,我市受厅运管局公告进行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的检测机构共20家,其中受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机构委托开展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的检测机构共计13家(附件1)。自2021年2月1日《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施行以来,我市各检测机构共为3828辆客货运输车辆进行了达标核查,通过达标核查的客货运输车辆3629辆,为交通运输部门配发道路运输证提供了技术支撑,从源头上有效提升道路运输车辆本质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通知对存在委托手续过期后,仍继续开展达标核查工作的情况;存在为省内其他市州或省外车辆进行达标核查的情况;存在核查机构核查人员或审核人员业务不熟、素质不高、不按规范出具结果情况,账号管理不规范等情况提出改进措施。要求要用好核查系统、强化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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