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 《重庆市江津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 (2023—2027年) 》 (以下简称 《“双倍增”行动计划 》)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起草过程
(一)出台背景。重庆市委“七张报表”工作机制出台后,市科技局根据“创新报表”指标体系评价内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双倍增’完成率”于2023年2月底起草了 《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 (2023-2027年) 》,对全市39个区县分别下达了高企、科企培育目标任务,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由区县统筹闭环落实。江津区2023年、2025年、 2027年任务分别为 :高企410家、 550家、 700家;科企1920家、 2600家、 3330家 (我区2022年高企347家,科企1678家)。
(二)起草经过。市政府办公厅已于3月29日公开发布《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 》,按照区领导批示意见,由区科技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等相关部门拟定江津区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参照全市“双倍增”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区科技局牵头起草了《江津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 (征求意见稿) 》,根据各部门、平台反馈意见及区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和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 《“双倍增”行动计划 》。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 》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工作阐述。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实现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50家、科技型企业超过2600家;到2027年,实现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双倍增”,分别超过700家、 3330家,且各园区平台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数量占全区总量的95%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25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过1家。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36%。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22%。
(二)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部分分别从搭建企业成长梯次培育结构、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突出核心创新区域带动作用、积极优化企业成长环境等4个方面13个具体工作内容进行表述,并将相关工作按职责分工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分解到了相关部门、平台、单位。
1 .加大科技型企业挖掘力度。把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团结湖”、“西部食谷”等产业园打造大型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围绕江津产业发展特色,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支持高校师生、科研人员等各类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培育内部创业团队、投资产业化项目、剥离业务等方式派生创办科技型企业。聚焦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加大科技型企业挖掘培育力度,将达标企业及时纳入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后备库。
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加强科技、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与各园区、镇街的联动,根据企业所需,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高效实施精准服务,推动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培育进度,及时更新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后备库,为江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3.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力度。用活、用好江津区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及“一事一议”政策,聚焦江津产业类招商引资工作,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作为项目落地的“入场券”,或引进考核目标,从而提升项目引进质量,促进产业生态优化。
4.着力壮大创新型领军企业。建立企业上市激励机制,推动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聚焦产业细分领域,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到2027年,全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25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过1家。
5.大力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鼓励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加速创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不断提升完自身研发能力。支持研发投入高、研发团队强、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市级创新平台,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产业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市级创新平台向“国字号”迈进,争取在江津汇聚更多优秀的创新资源和创新项目。
6.积极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激发企业内生创新动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需求,推荐优秀企业申报市级重点专项项目。依托“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征集一批有价值的区级科技项目,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协同创新,突破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形成一批以高价值科技成果。到2027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7.持续提升产业协同发展水平。聚焦江津区汽摩、装备等主导产业及四个细分产业领域,积极引育平台型企业、 “链主”企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发展。鼓励企业与区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组建产业技术联盟,补江津产业之所短。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牵头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
8.加快建设科创核心承载区。着力推进科学城江津片区建设,围绕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进和主体培育政策引导和服务力度,构建“团结湖数字经济产业园”和“环重庆交通大学创新生态圈”创新生态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集聚发展。
9.切实增强园区平台阵地功能。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成效作为各园区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园区平台构建梯次型、全周期、长效化的企业成长体系。聚焦重大科创产业项目、高水平人才团队、高质量科技成果和高价值发明专利,加快引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10.着力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效能。鼓励区内高校师生及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在江津创业。引导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加强创新创业咨询培训,举办沙龙及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探索校企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提高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成效。
11.充分释放企业发展活力。鼓励江津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吸纳优秀科技型企业入会,为企业与企业科技合作、协同创新提供平台与机遇。鼓励科技型企业加大与区内外高效开展产学研合作,对于成果优、前景好的项目,择优申报推荐市级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
12.大力提升科技服务能级。大力发展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强化引进培育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打造通用型、高水平科技服务载体。鼓励实验场地、实验设备开放共享,高效利用科技资源,催生科技成果,发展创新主体。
13.着力增强市场服务水平。优化创新激励政策,引导机构主动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提供专业、高效服务。支持江津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公布科技服务机构服务企业效果数据,引导服务市场良性竞争,提高江津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率。
(三)保障措施
最后一章是 《“双倍增”行动计划 (送审稿) 》实施的保障措施。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必须坚持党对创新工作的领导,具体体现就是要加强区委的全面领导,构建“一盘棋”工作格局。从组织领导、政策引导、考核评价等多方面提出要求,旨在通过相关工作机制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还要适时进行监测、评估,根据我区最新进展和社会需求的最新变化,对行动计划指标和任务部署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专业名词解释
高新技术企业:指在国家颁布的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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