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扎实推进酉阳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河流沿岸污水违规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我县水生态环境质量,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7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4号)文件精神,县生态环境局编制了《酉阳自治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方案》于2023317日正式印发。

二、工作目标

《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境内乌江、阿蓬江、酉水河等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提出了差异化工作目标。

202212月底前,完成我县境内乌江干流排污口监测、溯源、树标立牌工作,印发乌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部分整治工作;202312月底前,完成我县境内阿蓬江、酉水河等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完成乌江干流100%排污口整治工作;202412月底前,完成我县境内长江流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内阿蓬江、酉水河等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排污口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建成全市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常态化加强全县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

三、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明确开展排查溯源、实施分类整治、严格监督管理3项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排查溯源。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排查摸清全县各类排污口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等信息,按照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对排查出的排污口统一分类命名编码,并根据监测溯源结果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二是实施分类整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强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治理。三是严格监督管理。要求从加强规划引领、严格规范审批、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建设信息平台等5个方面强化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提出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鼓励公众参与3项保障措施。要强化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局要统筹推进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和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责任,共同推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工作;要鼓励公众参与,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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