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青年兴聊”工程的意见》(聊政发〔2023〕2号),全面推进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吸引集聚青年群体来聊留聊创新创业,围绕丰富青年文化娱乐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开展聊城市青年兴聊专项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决策依据
《关于实施“青年兴聊”工程的意见》(聊政发〔2023〕2号)
三、出台目的
通过发放消费券,进一步丰富青年文化娱乐生活,提升青年消费意愿,享受消费政策红利,更好满足青年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主要内容
青年兴聊专项消费券共100万元,16-35周岁在聊消费者可在“我的聊城”微信公众号上领取。领取消费券时,青年消费者请关注“我的聊城”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在首页下方菜单栏依次点击“消费券”——“青年券”,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通过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先抢先得,抢完为止。同一用户每轮活动每种面值各限领取1张。优惠券分30、70元两种,每单消费100元以上可用30元消费券一张,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70元消费券一张。消费者可到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等商户消费时使用核销(具体活动时间和核销商家请关注“聊城商务”微信公众号),每次消费只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商务局
联系人:刘凯月
联系电话:0635-2119156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