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首次赋予关停权限!宜宾政务新媒体最新要求来了

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23〕16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

《通知》对宜宾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如何推动《通知》有效落实?就此,记者专访了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对《通知》进行详细解读。

问:

2020年5月14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154)。时隔三年,贵单位近期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请问本次《通知》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目前,全市有多少个账号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动态监管?

它们的整体运行情况如何?

答:

出台《通知》,旨在进一步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职责,不断创新和完善管理机制,持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服务等功能,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截至2023年3月31日,宜宾市纳入监管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计446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83个,新浪微博83个,移动客户端4个,其他平台76个。

当前,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正面临着新的形势。过去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措施,提供政务服务,工作卓有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欠缺便民服务、互动回应不及时、原创内容较少,以及一些账号逃离监管等问题。在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重要载体,需要更加健全和精细的管理机制来规范其建设管理,以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问:

与此前相比,落实管办责任方面,这次提出哪些重要要求?

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哪些要求是首次提出的?

答:

落实管办责任方面,《通知》明确,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管单位做好本地区政务新媒体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通知》首次赋予关停的权限,对多次发现突出问题且整改不力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本级主管单位有权要求关停。此外,凡开设、变更、注销账号,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主管单位备案,未向本级主管单位备案私自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关停注销。

《通知》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履行规划建设、内容审核、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特别要加强信息审核、技术监测和探索创新。不得以个人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不得为专项活动或专项工作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除确因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不再新增政务新媒体账号。

健全工作机制方面,《通知》从健全整合机制、读网机制、联动机制等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其中首次提出要求的是有多个账号的,要将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集成到一个账号;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应借助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运维保障,施行准入承诺制;加大突出问题处置力度,探索形成“约谈—整改—关停”退出流程;建立完善不间断读网制度,特别是在节假日、全国两会、重大活动等重要节点期间,需实行单位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并安排人员轮流值班读网;加强与政府网站融合发展,如政务新媒体在规划建设时应同步考虑与政府网站协同,拓展政府网站服务内容。

问:

《通知》出台后,如何推动有效落实?

答:

一方面《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人员培训、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四方面,提出了新的具体工作要求,为抓好工作落实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从2019年起,我们就把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一同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2022年又单独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申了工作要求,2023年还将围绕《通知》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修订。这些都将为推动《通知》有效落实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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