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重庆市开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开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规划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工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开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143号)要求,结合开州区矿产资源分布特点,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开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过程

为加强开州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促进矿产资源的科学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2020年4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21年先后开展了现场踏勘、联合选址、空间落图、征求区级部门(乡镇街道)意见、与市级矿规对接、与“三区三线”融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等程序。2022年6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查,2022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反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2022年7月《规划》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2023年2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函复同意《规划》通过审查,要求做好规划发布实施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矿产资源基本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需求,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矿业高质量发展布局,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矿产资源领域基本形成。“十四五”时期,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2处,积极开展地热、矿泉水、玻璃用砂岩、制灰用灰岩、陶粒页岩和陶瓷用砂岩的勘查工作,稳步推进水泥用灰岩矿山接替资源勘查,促进水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适度控制采矿权数量,矿山数量不超过38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0%。

(二)总体布局

根据开州区成矿规律与矿产资源分布特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市级矿规的规划布局,合理布局勘查规划区块,积极引导区内需求矿产探矿权设置;合理布局开采规划区块,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提高矿业的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大中型和骨干矿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鼓励小型矿山或资源量少的矿山进行资源整合。

(三)勘查开采利用

大力支持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支持在已设油气矿业权区域增列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综合开发;合理规划布局勘查区块,积极引导矿泉水、地热、制灰用灰岩、陶瓷用砂岩等矿产设置探矿权。规划新设16个勘查规划区块(水泥用灰岩1个、地热1个、矿泉水1个、陶粒页岩4个、陶瓷用砂岩2个、玻璃用砂岩2个、制灰用灰岩4个、饰面用灰岩1个),保留2个煤矿探矿权。

重点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石膏等优势矿产。合理规划布局开采区块,落实划定集中开采区。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47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12个,已设采矿权调整11个,探矿权转采矿权8个,空白区新设16个。

(四)绿色转型发展

健全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促进矿区矿容矿貌大改观、大提升。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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