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问答】德州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张珍珍就《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进行解答

 

问题一:什么是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目前,我国已在2004年(受2003年“非典”影响,第一次经济普查在2004年开展)、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问题二:此次普查与以往经济普查有何不同?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启动时间较之前历次普查有所提前,并且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没有先例可循,普查范围拓宽,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对方案的设计、组织实施和数据处理等各环节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场主体的迅速增长、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新经济的发展变化使普查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问题三:此次普查查什么?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开展的首次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问题四:此次普查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此次普查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单位清查、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与培训、数据处理能力建设、物资保障、宣传动员等工作;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底前),开展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发布等工作;普查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底前),开展总结表扬、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资料编辑等工作。

问题五:此次普查如何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将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问题六:此次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以及普查对象提出哪些要求?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

问题七:经济普查中的普查方法是什么?

经济普查的清查方法:采取“地毯式”清查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

经济普查的普查登记方法: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

问题八:如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九、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科 联系人:张珍珍  联系电话:267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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