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3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2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或其代理人)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广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郑广文、倪世文、徐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郑广文、倪世文、徐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

9、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或调整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归属数量、授予/归属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基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3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公司将2023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关联董事郑广文、赵庆党、齐雷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其他固定资产贷款、研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外币业务、信用证、贸易融资、进口押汇、进口T/T押汇、进口代付、商票保贴、买断式票据直贴等,具体项目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不动产及动产抵押担保、财产权利质押担保等。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融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融创”)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沈阳融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沈阳融创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公司拟为此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保证责任。

2.沈阳融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人行电票承兑、柜台纸票承兑、国内保函、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等,公司拟为此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4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基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3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公司对2023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进行了预计。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其他固定资产贷款、研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外币业务、信用证、贸易融资、进口押汇、进口T/T押汇、进口代付、商票保贴、买断式票据直贴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不动产及动产抵押担保、财产权利质押担保等,具体项目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本次授信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融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融创”)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沈阳融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沈阳融创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公司拟为此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保证责任。

2.沈阳融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人行电票承兑、柜台纸票承兑、国内保函、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等,公司拟为此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就沈阳融创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相关银行审核同意,以公司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5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3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预计2023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拓荆键科(海宁)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注2:2023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接受劳务占同类业务比例及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1年公司经审计的同类业务金额。

注3:本次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2023年2月27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均未经审计,上年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2022年度同类业务未经审计发生额的比较。

注4: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对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 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即 2022 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2: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已于2023年1月13日终止,截至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交易金额为0元。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科技”)

1) 基本情况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齐雷担任拓荆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拓荆科技公司的关联法人。

2、 北京亦盛精密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亦盛”)

1) 基本情况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郑广文担任北京亦盛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亦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 上海广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广川”)

1) 基本情况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郑广文担任上海广川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广川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

1) 基本情况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郑广文、董事赵庆党担任芯源微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芯源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

1) 基本情况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庆党曾担任机器人董事,于2022年1月卸任,机器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于2023年1月13日终止。

6、 铁岭天广领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领航”)

1) 基本情况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辽宁天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汽车”)持有天广领航30%股权,公司高管陈悉遥配偶担任天广领航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广领航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 沈阳天广德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德众”)

1) 基本情况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天广汽车持有天广德众90%股权。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广德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 沈阳市沈河区天广餐吧(以下简称“天广餐吧”)

1) 基本情况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郑广文兄弟的配偶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广餐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 沈阳天广投资有限公司大东益生健康门诊部(以下简称“益生健康”)

1) 基本情况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沈阳天广投资有限公司分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益生健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 沈阳天广和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和美”)

1) 基本情况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天广汽车持有天广和美100%股权。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广和美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后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相关进度进行收付款 。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三)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6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其他固定资产贷款、研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外币业务、信用证、贸易融资、进口押汇、进口T/T押汇、进口代付、商票保贴、买断式票据直贴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不动产及动产抵押担保、财产权利质押担保等,具体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本次授信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7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沈阳融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融创”),系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沈阳融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沈阳融创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融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沈阳融创100%的股权。沈阳融创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为满足沈阳融创日常经营需要,加快沈阳融创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拟为沈阳融创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就沈阳融创本次贷款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及相关担保条款以公司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融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6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号M座西101

法定代表人:熊野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切削机床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钢压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3D打印服务,增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富创精密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融创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系:沈阳融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沈阳融创及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和范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沈阳融创拥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沈阳融创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135,900.00万元(担保总额是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但未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与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43,663.15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124.22%、54.65%(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和净资产的39.91%、17.56%)。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8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0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05.33万股的0.799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1.7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05.33万股的0.726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8699%;预留15.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05.33万股的0.0729%,预留部分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301%。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生效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0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05.33万股的0.799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1.7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05.33万股的0.726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8699%;预留15.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05.33万股的0.0729%,预留部分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301%。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分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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