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明月湖种子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创新生态系统,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功能,结合两江新区实际,特设立投早、投小、投科技的两江新区明月湖种子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为规范种子基金的运作与管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企业创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种子基金运营架构与职责是什么?

明确了两江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种子基金日常运营管理。种子基金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项目进行投资决策。投决会由7名成员以票决制进行重大事项决策。

三、如何对外投资?

对支持对象需要满足的条件及筛选方式、被投项目出资及股权占比要求以及投资流程进行了规定。种子基金单个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持股比例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不作第一大股东。

四、投后如何管理?

两江创投公司作为种子基金日常运营管理机构,定期向管委会书面汇报基金投资及项目运行情况,并为被投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组织被项目损失核销、股权退出等。

五、项目如何转化与退出?

种子基金所投资项目开始盈利或获得下一轮融资的可视为转化成功,可依法依规采取IPO、并购、回购、新三板挂牌等股权转让方式实现退出。

六、基金规模、期限、费用与收益?

种子基金规模2亿元,首期募资1亿元,资金来源为两江产业集团科创专项资金,期限10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5年。

七、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

种子基金委托商业银行托管资金,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计和信息披露。

八、基金如何考核?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绩效评价按照基金整个生命周期予以评定,不对单个投资项目造成的投资亏损进行评定。允许基金出现最高不超过50%的亏损。

九、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

鉴于种子基金为财政扶持性质资金通过基金投资方式进行投放,种子项目成功概率较小,遵循审慎包容、尽职免责的原则,对符合规定的免责情形,对基金管理机构、基金出资机构及投决会相关人员不予追责。

十、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推动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创新生态系统,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扶持两江新区科创型小微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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