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陵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区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举行关于《陵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国资运营中心主任陶世杰先生、国资运营中心副主任孙士平先生、国资运营中心企业科科员王慧娇女士出席发布会。为了便于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区属国有企业如何开展项目投资等工作,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投资监管办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思路,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陶世杰先生介绍《投资监管办法》相关情况。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同时也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我区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陵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陵政办字〔2022〕2号,以下简称《投资监管办法》)相关情况。
一、《投资监管办法》出台背景
陵城区区属国有企业自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国资运营中心坚持“一手抓组建、一手抓监管”,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做好监管制度配套提升工作,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规范运行做好工作布局,提高区属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投资活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结合我区实际,2022年2月25日,经陵城区政府办公室同意,印发《陵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陵政办字〔2022〕2号),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投资经营行为,加强投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投资监管办法》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德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投资监管办法》基本思路
(一)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监管职责。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明确企业是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责任主体。以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明确出资人监管职责,界定监管边界。
(二)深化简政放权,体现放管结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减审核事项和程序,扩大企业自主决策权限,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投资项目原则上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责任。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督促企业完善管理体系,规范投资行为,履行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
(三)调整审核重心,强化投向管控。将出资人审核把关的重点由审项目调整为投向管控,强化企业战略规划管理,通过确认企业主营业务、强化年度计划管理、核定非主业投资比例等方式,管好资本投向,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
(四)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通过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投资监管联动等,实施对投资活动全方位监管。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强调事前加强规范、事中注重监控、事后强化评价和问责,实施对投资活动全过程监管。
四、《投资监管办法》主要内容
《投资监管办法》共分为八章37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主要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出资人、企业的职责和原则等。
第二章 投资监管体系建设:主要明确完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出资人机构及企业建立投资闭环监管体系等。
第三章 投资事前管理:主要明确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及监管、投资项目决策前程序要求、分类分级管理的程序要求等。
第四章 投资事中管理:主要明确投资项目实施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等。
第五章 投资事后管理:主要对已投资完成的重大投资项目,开展评价及建立投资监督检查机制等。
第六章 投资风险管理:主要明确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防范投资风险,加强境外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七章 责任追究:主要明确建立投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投资管理考核评估和奖惩机制等。
第八章 附则:主要明确企业独立建档、规范管理,各区属国有企业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国有企业的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
五、《投资监管办法》主要特点
《投资监管办法》在落实符合法律法规、符合改革要求、符合我区实际上,主要突出以下二个方面特点,增强监管制度约束性、指导性、操作性和引领性。
一是实现监管全覆盖。按照省市国资监管部门要求,将区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简称出资人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属企业和其投资设立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及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全部纳入适用范围。
二是构建闭环管理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出资人机构履行投资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及年度投资完成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及后评价的闭环监管,建立投资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监测、分析和管理;企业建立完善本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全程动态监控和管理。
六、贯彻落实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实施《投资监管办法》的必要性,各区属国有企业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投资监管办法》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在投资行为更加科学规范上取得实效。
二是制定配套措施。根据《投资监管办法》,各区属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完善工作及时,制定本企业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同时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确保《投资监管办法》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投资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以上是我对《投资监管办法》有关情况的简要介绍,谢谢大家!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请在提问前举手并通报所属新闻机构名称。
你好我是大众网记者。请问,出台《投资监管办法》后,对于陵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具有哪些重大意义?
孙士平:首先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我们国资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投资经营行为,加强投资监督管理。经陵城区政府办公室同意,印发《陵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最大程度地可以使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防范风险和控制风险。
在《投资监管办法》出台以前,区属国有企业对于项目投资的相关程序了解的不够清晰完整、出资人管理边界不够明晰、投资风险管理机制不系统、问责机制不健全等。目前,各区属国有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还是投资风险,因此,在以“管资本”为主的前提下,出台《投资监管办法》,用来强调“管风险”,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投资监管体制,精细化推进风险防控。
在权责对等的基础上,既充分体现出资人对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年度投资计划和决策程序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又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动态、行业信息和项目经营等方面的优势,明确、细化国资运营中心与企业的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一方面增强监管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的作用。
你好我是德州晚报记者。请介绍一下出台《投资监管办法》后,作为区属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活动是如何进行监督管理的?
王慧娇:谢谢您的提问。
根据出台的《投资监管办法》规定,今后,国资运营中心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区属国有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管理:
(1)当前,区属国有企业投资活动涉及范围广,《投资监管办法》中对企业投资活动监管的范围为企业最主要、最常见的投资活动,即: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等资。但还涉及其他一些投资活动,如基金投资项目在管理上具有特殊性、复杂性,需另行研究制定与之相应的管理办法。
(2)区属国有企业的投资活动属于市场化行为,因此国资运营中心对企业投资活动监管的重点主要放在督促与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其内部投资管理制度、是否严格履行投资决策程序上,这样既能履行出资人职责,又可以对企业进行必要的监管,又不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国资运营中心对企业投资活动实施分类管理,一是对企业主业投资活动实行备案管理,鼓励企业将资金集中投向主业发展,这也符合当前提出的聚焦主责主业要求;二是对非主业投资活动实行必要的审核管理。三是对未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主业投资活动实行备案、非主业投资活动实行审核管理。同时,推进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4)国资运营中心对企业投资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在事前通过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追加项目和重大事项的报告,掌握企业投资活动的基本情况;事中通过投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存在共性或倾向性问题加以必要的指导;事后通过投资项目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使企业防范投资风险,落实好国有资本增值保值的责任。
(5)《投资监管办法》是国资运营中心针对目前区属国有企业当前现状而制定的,具有阶段性和过渡性。下一步随着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将对《投资监管办法》进行必要的修订。
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刚才,几位发布人介绍了《投资监管办法》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请各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陵城区国资运营中心联系,电话:8286915。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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