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清洁取暖工作要求,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供暖体系,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确保按期完成2022年建设任务,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2022年全省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清洁取暖建设。2017年以来,全省城市(县城)共完成3.43亿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718.15万户,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作出积极贡献。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2022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起草了《方案》,明确了2022年清洁取暖建设的总体原则、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为确保《方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去年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进一步开展摸底排查,研究提报2022-2023年度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初步计划。2022年以来,省直有关部门多次进行专题研讨,分析研究年度计划目标、重点区域改造、技术路线选择和气电供应保障等措施,为各地完成年度任务提供基础支撑和指导服务。《方案》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并完成会签,按程序提报省领导同志审定后正式印发《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坚持把清洁取暖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底线,以取暖清洁化为目标,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科学选好技术路线,优化补贴支持政策,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任务目标。2022年全省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6026.5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144.88万户。
(三)推进措施。一是健全推进工作机制。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建立省级督导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2022年年底前,传输通道城市要将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二是科学落实技术路线。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坚决杜绝“未立先破”,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分散式改造技术路线。三是扎实抓好节能改造。鼓励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四是上下合力筹措资金。省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抬轿子”式的较长时期运行补贴政策,确保建得成、用得好。五是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地做实做细实施方案,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早部署、早开工、早受益,确保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调试验收。六是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根据新增气代煤户数,超前搞好气源保障。对电网容量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改造规模与电力供应能力相匹配。七是扎实抓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落实“双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八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形成推进建设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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