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刘中波解读《枣庄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122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枣政办字〔202257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2022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在全国范围内确定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经坚持不懈持续汇报争取,我市在竞争极其激烈的情况下强势入围,其他入围城市基本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大中城市。进入名单的城市,国家、省将在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按照国家要求,各城市要编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要求,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枣庄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起草过程

(一)开展书面调研。为加快推进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编制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向区(市)和市直部门发函,对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及政策需求等情况进行调度,同时征集区(市)、市直部门关于重点城市建设的思路建议。

(二)开展现场调研。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赴我市普衣国际、当康文化等重点企业进行现场调研,了解枣庄二手衣物、二手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听取企业政策诉求,为编制实施方案提供参考。

(三)起草方案初稿。根据调研掌握情况,结合国家编制大纲要求,起草组在与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部门和区(市)进行充分交流、深入沟通的基础上,起草形成《方案》初稿。

(四)广泛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广泛征求了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共21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对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起草组进行了充分吸纳,集中对《方案》进行多次修改完善。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总体分为三大块,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等。《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方案》明确工作原则为“四个坚持”,即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坚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方案》明确,到2025年,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废旧物资循环回收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创新支撑显著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更加完善,为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提供“枣庄示范”。

(二)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四大块,即《方案》的第二至第五部分。一是聚焦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优化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二是聚焦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加快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三是聚焦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推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聚焦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创新发展,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模式创新、优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创新生态。

(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两大块,即《方案》的第六至第七部分。一是政策保障。包括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夯实要素保障等。二是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衔接协调、营造浓厚氛围等方面推动《方案》落地实施。《方案》以附件形式,将重点任务、工作措施等分解到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

四、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发展改革委

政策咨询电话:331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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